为保证出版质量,《河南大学学报(医学版)》实行“三审制”和“三校一读”制度,规定:①对经过三审确定录用的稿件,责任编辑须依据本刊编排规范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,提交编定稿时应尽可能地做到齐、清、定。②校对是编辑工作的继续,在核正排版错误的同时,尚需弥补编定稿中可能存在的疏漏。
一、校对由当期执行编辑组织实施,由稿件责任编辑具体负责,需要论文作者积极配合。
1) 责任编辑通常以PDF格式的文档向论文作者的电子信箱(微信)发送论文校样。
2) 为保证出版时效,论文作者需在规定的日期内下载、打印校样,校对后将需要修改的部分拍照(扫描),并及时回复至本刊电子信箱。
3) 责任编辑需在规定的日期内向当期执行编辑提交红样。
二、应以编定稿为准,通过“校异同”以消除排版差错,通过“校是非”以订正原稿谬误。
1) 发现校样与编定稿严重不符时,应及时提交当期执行编辑处理,或重新排版,或增加校次。
2) 发现原稿有错漏和不妥之处时,应视问题的严重程度做如下处理:一般问题(版式、错别字、语法等方面的问题),由责任编辑或作者核正;严重问题(作者署名、文献引用、章法结构、图表设计等方面的问题),由责任编辑协同作者核正;重大问题(观点和理论、论据或方法、数据与结论等方面的问题),提交主编处理。
3) 责任编辑须就其在校对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和重大问题,向作者提出修订要求,而不得擅自修改。作者须就其在校对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和重大问题,以及所做订正,向责任编辑做出明确说明。
三、须使用GB/T 14706-1993规定的校对符号在校样上注明修改意图。
1) 为避免重新排版、保障校改效率,切勿在原稿电子文档上进行校改。在排版过程中,我们不再接收修订稿。
2) 作者可将需要改正或补充的内容(文字、公式、表格、插图等)单独形成电子文档,并在校样上标记清楚,一并回复至本刊电子信箱。
四、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,全面、细致地校读全文,保障出版质量、维护作者的著作权益。
1) 核正篇题名、作者署名(包括工作单位),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英文篇题名、英文作者署名。篇题名的更改、作者署名的更改(包括作者的增减、排名次序的调整,工作单位排名次序的调整),须由第一作者在校样上签字或向本刊发函认可。
2) 核正脚注中的作者信息、基金项目信息。其中,项目名称、课题编号应以官宣的立项文件为准。
3) 检查正文语言文字、名词术语、量与单位、图表和公式等,消除错谬、纠正差异。使用规范汉字、规范名词和法定计量单位,且保证概念、符号的一致性。
4) 检查章条标题、表题、图注、脚注及其编号与排式,纠错正畸。所做修改应顺应本刊既定版式,不得自行设定字体、字号和行间距等。
5) 核查参考文献。按照学术出版规范的相关规定引用参考文献,按GB/T 7714-2015规定的格式著录参考文献。
2021-11-16